墨子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他见过她的画像,不对,画中的女子应该不是她,冯梓晨是七、八年前瞧见的那幅画像。

画上的女子,冰肌如玉、明眸皓齿,美得不似真人,她梳着随云髻,瞧着已经及笄了,当时,她斜靠在一个男子身上,笑容甜美,神情温柔,白皙干净的手抚摸着腹部,似是有了身孕。

七、八年前的晓晓,不过是个孩子。

冯梓晨不认识画中的女子,也不认识她身侧的男子,之所以有印象,是因为当时很惊艳,他还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子,只觉得画中的男女犹如一对神仙眷侣,很是般配。

晓晓与那女子,竟有七八成相似,尤其是眉眼,活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难不成画中的女子,与她有什么渊源?

冯梓晨仔细回想了一下,才想起是在安国公府瞧见的这幅画。

他一共有两个好友,一个是钟誉,另一个是赵瑾,赵瑾的母亲,是安国公府的三姑娘,安国公府是他外祖父家。

冯梓晨与赵瑾自幼相识,曾随着赵瑾去过安国公府好几次。

瞧见这幅画时,他也不过才十岁,当时他跟赵瑾正是淘气的时候,去了安国公府也不安分,那个时候,莫川的凶名在安国公府已经很出名了,他们把他的小木屋当成了探险之地。

他们趁莫川不在时,偷溜进了他的小木屋,冯梓晨正是在小木屋瞧见的那幅画。

冯梓晨仔细回想了一下,才想起那男子的相貌,他的眼睛,似乎与莫川有些相似。

难不成他就是安国公府那位英年早逝的大爷?赵瑾的嫡亲舅舅?

那晓晓与他什么关系?

冯梓晨只觉得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他隐约听说过一些安国公府的事,他记得赵瑾的大舅舅为了一个大晋女子,险些与府里闹翻,如果晓晓真与那女子有关系,是不是说明,她也是大晋人?

想到摄政王对她的与众不同,冯梓晨心中不由一凛。

晓晓也瞧见了他,她还记得冯梓晨曾帮她解过围,晓晓冲他福了福身,主动打了声招呼。

冯梓晨冲她点了点头,他向来寡言,因与晓晓不熟,也没打探什么。

这个书肆,是冯家的产业,他向来爱读书,痴迷于各种书籍,今日来是为了晓晓手中的孤本。

自打得知晓晓时不时会送来孤本后,他就惦记上了这些孤本,以前她过来的时间还挺频繁的,最近已经快两个月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