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裴景总觉得他的问题绝不会简单,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是真的,他只好愤愤回了宫,走前还不忘丢下一句话,“难怪至今娶不到媳妇。”

裴修寒听了个一清二楚,脸不由有些黑。

等裴景的身影消失在小院后,他才转身看向晓晓,“走吧。”

晓晓眨了眨眼。

裴修寒道:“不是没人陪你逛街?我陪你去。”

他说着给隐在暗处的时羽比了个手势,让他取消此次的见面。

时羽瞧见后,身影便消失在了原地。

晓晓不由“啊”了一声,小声道:“我没想逛街,之前是皇上说在宫里闷得慌,才说跟他一起逛逛,裴哥哥快忙你的吧,我先回去了。”

放在平日,他如果提出一起逛街,晓晓肯定欣然同意,发现他有可能要娶妻后,晓晓就有些失落,下意识想要跟他保持距离。

她说完,就要跑开。

闻言,裴修寒眼眸沉得有些深,他伸手拽住了晓晓的手臂,“跑什么?怕他闷就陪他一起逛,不怕我闷?”

难不成,在这小丫头眼中,裴景竟是比他都重要?裴修寒简直有种窒息感。

晓晓有些蒙,神情也怔怔的,裴修寒的神色却很是……理直气壮。

晓晓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有些不悦,以为他是心情糟糕,想让人陪,晓晓没再逃开,她试探着小声道:“那我陪哥哥逛逛?”

裴修寒不置可否,直接让人备了马车,马车直接来到了素月轩门口。

晓晓乖乖跟着他上了马车,夏季蚊虫多,马车上,紫砂观音熏炉里燃着熏香。

香烟袅袅升起,裴修寒棱角分明的脸庞隐藏在香烟后,他的容颜都显得柔和了几分。

晓晓一直在偷瞄他,正想着要怎么劝劝他,谁料裴修寒率先开了口,“我也没那么忙。”

晓晓“啊”了一声,有些反应不过来。

裴修寒板着脸继续道:“没有忙到必须娶个一心向佛的。”

晓晓的脸腾地红了,这才意识到,她跟裴景的对话,竟真被他听了去,她一时尴尬极了,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

她连忙结结巴巴解释道:“哥哥,我、我没有其他意思。”

裴修寒却没有听她解释,继续道:“我若是娶了王妃,自然不可能对她不闻不问,不说日日陪着,时不时她要想逛个街,也是可以满足的。”

晓晓听得怔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