馀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宋简非的班导是国文老师,年纪颇大,平时也不怎么管事,估计是奔着一路混到退休这个概念带班的。

上课时间过了十分钟,他才慢悠悠地走进教室,扶了扶老花眼镜道:「各位同学,转告学校通知,下下星期六隔壁县市的xx动物收容所有收志工。」

话说完,他乾咳了两下,而后话锋一转:「不过当然,这个活动还是给一二年级的学弟妹参加比较好,你们现在已经是高三了,这种没什么太大意义的就别浪费时间了,有那个馀裕还不如多检讨你们上回的模拟考,嘖,考得简直惨不忍睹,尤其吴墨奇,你……」

说到重点处,班导兴致来了,开始一个一个公开处刑,宋简非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走神。

他高一的时候常到流浪之家当志工,不过都是志愿性质的,有目的性的志工时数反而没拿到多少。

但……宋简非扳了扳指头计算,暗自思忖。

应该就差一点点了。

下课时间,宋简非往教务处的方向走,打算去报名。

在踏进门口前,他犹豫了下,还是从口袋里摸出手机,一字一句敲:「学长,你下下礼拜的周末有空吗?」

任招意秒读,很快的回:「没意外的话,有。」

「有个志工活动,你能和我一起去吗?」

天台上,任招意翻看着志工活动的简介,纳闷道:「我看上头说要满二十才能当志工,你是怎么踩着这条进去的?」

「我以前不晓得,第一次去就,被拦在外头。」宋简非挺靦腆的笑了下,「那时候才小一还小二,看进不去就在外头哭,园长见到了,就把我领进去,后来就一天到晚过去,园长也对我很好。」

「懂了,故交。」任招意了然,发现了他话中的异样,眉头一皱,道:「小一就自己到邻市的动物收容所,你爸妈呢?」

「他们那时候,工作比现在稳定很多,对我不算太坏,就是,太忙了。」宋简非平静的应:「那时候,我也还没遇见小灰猫,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流浪之家的新闻,查了地址就自己坐公车过去。」

任招意完全能想像到一个不爱说话的小男孩坐上公车、花很长的时间和满车的陌生人一起摇摇晃晃的到全然陌生的地方,然后好不容易到达目的地才知道进不去,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的打击。

任招意没忍住,安慰性的揉了揉他软软的头发。

宋简非茫然的抬头看他,脸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