馀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宋简非不是没纠结过任招意展露出的不正常,可实在不知道从何开始揣测他的异样,宋简非花了几夜说服自己只是对方也恰巧心情不好,别多想。

即便如此,他那句「你得记着」还是以直击灵魂的方式影响着他的思绪。

隔天任招意果然依约打电话来。

跳过客套,宋简非慢吞吞的翻开纸页都有些泛黄了的日记本,嗓子又紧又乾:「2014年,5月22日,天气晴。」

「我从今天开,开始写日记,其实……」

「等一下。」一直未出声的任招意出言打断他,缓道:「卡住了就再说一次,慢慢来没关係。」

「……嗯。」宋简非重新开口时,语速明显变慢:「我从今天开始写日记,其实,想写很久了……」

其实想写很久了。

虽然可以说是从小被骂到大,但起码有个原因。最近爸妈工作的单位好像出问题了,我犯一点小错都会被斥责,很多时候甚至毫无理由就会挨揍。

我是从上个月开始话说不利索的,至于为什么不那时候就写我想不起来了。

上个月的某天,似乎是星期一的两点,我本来在睡觉,很晚了,爸爸突然把我从被窝里拽出来,二话不说摁着我的头去撞墙。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晕倒这种事只会在小说里出现,没想到居然发生在我身上。

也许是太惊讶了吧,很短暂的觉得头痛之后我就睡着了(直到醒来我才意识到那不是睡着,我是直接昏过去了),隔天身上哪里都很疼。

不是第一次在他酒醉时被打,但从睡梦中惊醒倒是从未经歷过的,我那天好像还做了梦,被迫醒来的瞬间真的吓傻了,感觉自己随时都会心脏病发。

不只这样,虽然我当时并不清醒,但身上带的伤全是新的,我真没想到我都晕倒了居然还挨了揍,这简直不能再更荒谬,远远超出我的想像。

为什么?我不懂啊。

一开始只是愈来愈难挤出第一个字,后来说话的卡顿得也愈频繁。

然后,陈初(我这学期交到的新朋友)已经两个礼拜没和我说话了,他看起来不太喜欢我了。

磕绊的把三百多字、笔触还犹见稚气的第一篇念完,时间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了。

宋简非念得很慢,到某些地方也一度因为窘迫不断结巴,光一句话就重复了近十次,但他还是坚持一字不差的念,矫情到底。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