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人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乞丐大概六十出头,一身破破烂烂的脏短袄,他头发稀疏卷曲,满脸连鬓胡,眼眶凹陷,鼻如鹰喙。

老人干瘦的手脚都被装上镣铐,以锁链固定在牢房墙壁上。他此时抱膝蜷在角落,盯住自己发黑的左脚大拇指发呆。

此人即是王猛案凶手,瞎胡子。

瞎胡子左眼球丢失,眼眶里没了东西,就渐渐变成一个合不上的伤口。有时候会有红的白的粘液从里面流出来,他总用手去揉眼洞,久而久之左眼眶肿了起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肉瘤。

剩下的右眼总是眯起,仿佛怕光,也不知道是不舒服,还是就习惯这么看人。

他是胡人,在西市出没,或躺或走,嘴里絮絮叨叨说着什么,没人听得懂他的胡话。

管两市的市令说,瞎胡子是五年前来的蜀县,当时他左眼就瞎了,没有度牒,也无从证实身份。

按律,身份不明的外来者是要逐出城的,市令见他可怜,又不像为非作歹之徒,也就默许他在西市行乞。

瞎胡子不会汉话,乞讨也是得过且过,他经常坐在地上,面前放一块皱巴巴的布,嘴里碎碎念。

有人丢饼或馒头,他就捡起来吃,没人施舍他就饿着,饿狠了就出城找野菜和树皮啃。

瞎胡子有一点好,哪怕饿得再厉害,也不偷不抢。

有一年冬天特别冷,瞎胡子没东西吃,身体干瘪到发僵,差点冻死街头。还是马帮老大王猛送了他一件棉袄,几个饼,半壶酒,瞎胡子才熬了过来。

瞎胡子和来时没两样,不会汉话,也不求人,赖在西市浑浑噩噩。

这样的人突然暴起发难,当街刺人,没人会想到。

“凶器是这个。”

许叔静撩开一方麻布,露出里头一截细骨。这是一只干瘪坚硬的鸡爪,爪子团簇如矢,锋利尖锐。

“鸡爪被他磨尖了。”

他隔布握住短匕首般的鸡爪骨,对前方一刺:“动作快狠准,直插心脏。”

吴奇从许叔静处接过凶器,仔细观摩后看出端倪:“你们看,这鸡爪有五爪,第五爪藏于四爪之中。”

“五爪?”

许叔静掰开鸡爪,这才注意到里头一截小小的爪子:“还真有……我记得在一本道门杂记里看过,说鸡有四爪,若生第五爪,即为灵禽,可辟邪驱鬼。”

释然也望向瞎胡子:“难道他知道王猛是恶魄?”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大明:刚奉天靖难,你让我即位?

大明:刚奉天靖难,你让我即位?

烟某人
朱宿因为一场意外穿越到了大明洪武年间成为了朱元璋第五子,燕王朱棣的同胞兄弟周王朱橚绑定了有些坑人的只要能曝光就能获得奖励的系统。 开始了他奇奇怪怪的操作! 朱元璋呆呆的站在床头,看着坐在床上的小寡妇,接着转身看着一脸杀气腾腾走进来的马皇后。 妹子,咱说这都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能信吗? ... 从这里画风开始了变了。 经年之后朱允炆登基为皇帝,燕王朱棣从北平起兵看着门口迎接自己登基的百官崩了。 这真是
修仙 连载 0万字
我是路人丁

我是路人丁

这写的什么玩意
这是一本书的前传。乱写的,读者老爷可以随便骂,望请手下留情别带脏字。没事,作者自己也骂。所以能看就看看,不能看咱就骂两句。
修仙 连载 119万字
大唐:穿越李恪,配角怎么当皇帝

大唐:穿越李恪,配角怎么当皇帝

才拥佳人
李客,原本只是一名在职场中饱受摧残的普通打工人。 却意外,进入到了大唐贞观初期,李世民庶长子“李恪”的身体里。 继承了杨隋与李唐、独孤氏三大世家的血脉,同时还是两大王朝融合帝脉的拥有者。 他要怎么面对一水的顶级文臣武将。 千古一帝天可汗李世民,史上第一位女皇武则天? 还好,拥有金手指的他,对中华5000年的历史文化了如指掌。 看他如何灭突厥,克吐蕃,攻薛延陀,击败高句丽。 这是继天可汗李世民后,又
修仙 连载 10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