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周二一早,赏佩佩在上班路上偏航先去了趟东翠路。

前一天晚上,溥跃还心存侥幸,想着赏佩佩不会真的来跟他换车,但七点半天还没亮,赏佩佩就已经推着那辆红色的姜戈站在了修车店的门口给他打电话,问他方便不方便来趟修车店。

方便,怎么不方便。

溥跃从沙发上坐起来,简单套了件外套,趿着鞋开门前,还没忘记冲着右侧的玻璃反光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拉开卷帘门之前,他左手使劲儿搓了搓僵硬的脸颊,试图做出个和善喜人的表情。

可怪他长得有姿有色,但没实力派的演技,待到他看清了外头的赏佩佩和赏佩佩跟前的摩托车,是真的笑不出来。

赏佩佩挺惊讶溥跃是从店里面开门的,上次他们俩说到住所,溥跃还讲他家的老房子就在锡矿厂家属区。

她不记得,他说过自己是睡在店里的。

至于他为什么会睡在店里,赏佩佩没开口问,溥跃也没张口说。

空气静静流淌着,只有店内的热气与屋外的冷气在发生对流。赏佩佩推车往店里走,溥跃就闪了个身,上坡时赏佩佩推不动,溥跃搭了把手,赏佩佩就错了个身。

区区二十四小时,昨天两人站在一起还有很多亲密的话可以分享,但今天两个人在店内诺大的空地上笨拙地交错身体,努力沉默维持着安全距离,跳着绝望探戈,又像是他们的感情已经没有了明天。

那么让人心焦灼。

新车搁在维修间的正中央,溥跃磨磨唧唧地走到置物架旁边,一把掀开上面的塑料布和被单。

灰尘飞扬,但下面赏佩佩的小破车被擦洗得干干净净,保管得十分妥善,甚至以前发灰掉漆的白色区域,都被溥跃仔细地重新打磨抛光后补了车漆。

溥跃昨晚确实没说实话,油箱,发动机,包括经常容易断裂的齿轮都被修缮好了,她的车,他怎么可能拆掉呢?

虽然是没有他买的好。

赏佩佩一看到自己的车就消气了,一码归一码,吵架的事情先不讲,溥跃能尽心尽力维修她的小摩托,她还是很感谢的。

人不能太不讲理。

从溥跃手里接过自己的车把,赏佩佩脆生地说了声谢谢,主动从包里掏出预备好的二百块钱,礼礼貌貌地递给他。

溥跃没松手,也没接钱,像个要糖吃又没吃着的孩子,挎着张睡眼惺忪的脸扯着车后座上的行李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