馀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任招意在几不可察的短暂愣怔后点了点头,「你的委託,有必须立刻进行的紧急性吗?」

闻言,宋简非赶忙摇头。

任招意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他,一面道:「好,我了解了,输一下你的手机号码,我会再联络你,费用也会在我们下次见面前告知。」

话说完,他微一頷首,而后偏身离开。

因为怕引人侧目,他们到了无人的顶楼天台,因此除了任招意,再没有人能用鄙薄的眼神看他,无论如何。

在他慢慢走远的这段时间,宋简非经歷了极大的心理动摇,因为太紧张,音量倏地增大。他闭着眼睛,不顾一切的决绝喊:「任——招意!」

任招意停下脚步,頎长的身影佇在楼梯口。他偏头挑眉,遥遥投给宋简非一个询问的眼神。

「我……」宋简非的视线在瞬间的情绪起伏下变得模糊,仗着离得远,他眨掉眼里的水光,定定地看他,道:「你,保证你会,做好吗?」

只要你站在我身边,脱离这样的无望好像就多一分机会。

答应我。

也不知道听没听清,任招意握着手机的手向上扬了扬,正值青春独有的热气融化在略带戏謔的浅笑里。

没有别的回应,他便下楼了。

宋简非不免有点沮丧,为自己莽撞的举止,与对方淡然的不关己。

待他走回教室,裤袋里贴着大腿的手机微微震动。

「也许我们能先从把我的名字念好开始。」

传讯人是任招意,讯息后面跟了个露齿笑得招摇的表情符号。

他的光,注意到他了。

是夜。

「我看你别念书了,下学期就休学,大考什么的,也都别太妈肖想。」宋母手里掐着宋简非的成绩单,语气平静的裁决。

「我……」

一个菸灰缸笔直的往宋简非头上扔去,正中眉角,几丝白烟在他眼里成了铺天盖地而来的朦胧滤镜。

「你什么你,宋简非,我看你根本没搞清楚状况。」宋母霍地起身,冷脸朝他逼近,一张被揉烂的成绩单顺势往他胸口拍。

菸灰缸鏗的一声落到地上,在那一瞬间把宋母的情绪推到最高峰,她猛地尖声哭叫起来,手握成拳一下一下往他身上砸,「你知道你的学费有多贵吗?蛤?!如果你真念出什么名堂我也就认了,但你现在给我看的这是什么鬼东西?就当及时止损,我不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