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炎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易尘被关进了一间小黑屋,令他感到安慰的是,一同住进去的还有江习大师兄。

而云逸,在易尘的使劲眨巴着眼睛的情况下,乖乖回到青云院,并没有耍赖一同进去。

“易尘师弟,是不是觉得有些委屈。明明帮宗门打败了挑衅者,还落得个如此下场。”小黑屋的门从外面关了起来,江习看着易尘面无表情的脸,没话找话问道。

易尘不知道自己如何回复大师兄,心中想到地涌金莲消失的这件事,十有八九就是自家不染所做的,更是郁闷。不知道要不要跟眼前看似靠得住的这位大师兄交代了。

小黑屋中光线很暗,易尘看不清大师兄脸上的表情。

思索片刻问道:“那地涌金莲,很是金贵?”

江习也没有想到易尘会这么问:“自然,否则为何有那么多人前来抢?而且我们景阳院在此物身上花费了不少心思。”

易尘叹了口气:“我是刚刚才知道有此物的。”

易尘感觉到江习气息一滞:“所以你也不知道这灵宝到底是用来干嘛的对吗?”

易尘嗯了一声。之后小黑屋中再无声音,两人默默坐着。

许久,江习安慰易尘道:“放心,我们院首定会给我二人一个清白的交代。”

青云院中,云逸急急忙忙地赶回来,跑到易尘的房间中,看到床尾处的那团白毛球,心中登时一松。

自言自语道:“我就说嘛,怎么可能,从青云峰爬下去,再从景阳山爬上去,不染就算多长出四条腿,也来不及。”

说着,就走过坐在床沿上,看着窝成一团的不染道:“怎么办,你家主子被关起来了,估计是怀疑你偷了劳什子宗门灵宝,你又不会说话。不过话说回来,我看公输院首拿出来的那根毛,跟你的很像嘛~”

也不管不染是在睡觉,云逸手贱地扒拉着猫耳朵。

不对!

云逸眼睛眯起来了,早上不染猫毛尖上焦黄的颜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回去了。且现在皮毛看起来跟以往的更不相同了。

他一把抓过不染,手从不染两只前爪下伸过去,将它举到面前。

不染的眼睛亮得惊人,一蓝一绿犹如暗夜中的宝石,熠熠生辉。它懒懒地甩着尾巴,浑身的皮毛顺滑水润,似是在上面覆盖了一层光膜一般漂亮。

它盯着云逸的脸,虽然猫不会说话,但是云逸却看出来了,它的猫脸上,全是得意。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