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十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今日,我可是特意戴过来给你们看的,你们要是喜欢的话也可以试戴一下,不过手链珍贵,试戴的人就不能太多了。”

李从蓉的这句话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试戴的人不能多,那就看谁能抢到前面,谁能够巴结她了。

“从蓉你说真的,你愿意把手链借给我们戴戴么?”有人被李从蓉的话说动,当即就从姜雪凝那边起身,走到了李从蓉边上。

“当然是真的,一会儿你最先试戴吧。”

“太好了,快来给我好好看看,上回都没能近距离看清楚呢。”

有了这个起头的,尤其是在听到她开口就得到了试戴的机会,马上就有人也按捺不住了。

“从蓉,我也想试戴一下,可以么?”

“还有我,我可以用我的首饰跟你交换着戴。”

一时间,不少人都走向了李从蓉,姜雪凝和秦真真那边的人瞬间就少了大半。

李从蓉享受着被人包围着恭维着,朝姜雪凝和秦真真投去了个得意洋洋的眼神,似在嘲笑又似在讽刺。

若是放在平日,姜雪凝肯定会气到不行,但是此时的姜雪凝脸上却没有任何不悦的表情。一来,是她身边现在已经有了秦真真这个朋友,二来,哼,她手腕上也有手链呢,而且比李从蓉的那条要好看得多。

她敢肯定,只要她把胳膊举起来,让大家看到她手腕上的手链,众人肯定都会被吸引回来。

若是在之前,她肯定就这样做了,只是现在,姜雪凝却并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看着面前那如墙头草一般的一群人,这些人的认可和示好,对姜雪凝来说,已经一点都不重要了。

只是,让姜雪凝没有想到的是,她没有主动做出这样的选择,却意外地达成了一样的结果。

第13章

她们今日是来参加孙淑兰的生日宴,自然每个人都备上了生日贺礼。原本姜雪凝应该在进院子之后就将贺礼送给孙淑兰,没想到李从蓉会来这样一出,就给耽误了。

正好趁着李从蓉在炫耀手链,周围不少人的热情都改朝李从蓉而去,姜雪凝和秦真真才得以有空将她们准备好的贺礼送出去。

虽然今日的生日宴,孙淑兰没有出什么大风头,但是却收到了不少贺礼,心里还是高兴的。而且,姜雪凝平日里一向出手都很大方,想来送给她的贺礼也不会差。甚至姜雪凝带着过来的秦真真也给她准备了贺礼,一想到姜雪凝今日的妆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