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猫要吃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免费小说网www.garygrowl.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住处找好了,那么家具呢,粮食呢,这是个问题。

看来她要去趟镇上了。

苗家沟距离怀河镇很远,这天天没亮,苗家三哥就把娘俩送到了山脚下的李家村村头。这里几乎随时有去怀河镇的马车,一辆马车满人了就出发。

三哥想陪着她们一起去,但是文姜也不清楚今天是否有收获,何必浪费一个大劳力,便拒绝了。

不过苗三哥折返之前还是硬塞给了她文钱,文姜推拒不过便收下了。

娘俩坐着李家村最早的一班马车,随着众人很快到了镇上。车上大多是这周边村子的人,自然也有李家村的。看他们异样的眼神,显然很清楚老李家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文姜懒得理会,抱着儿子闭目养神。

说是马车,实际上是拉车的都是骡子。一匹马二三十两银子,一匹骡子才多少钱,叫马车也就图个好听。

不过骡子跑的也很快,车夫把人在镇上的城门口放了下来,又调转车头,在这里等待,看回城能不能捎上几个。

文姜牵着长寿下了马车,交了进城的铜板。随后在镇上漫无目的的逛着,想着别的穿越女都是如何挣点快钱的。

镇上很繁华,街道两边店铺林立,人来人往,好不热闹。长寿很少来镇上,此时也有点小兴奋,被父族放弃的难过也褪去了不少。

文姜带着孩子转了好久,还别说,真给她找到一个来钱的法子。

通过这半天的摸索,文姜发现这怀河镇的繁华还真是超出想象。光是大点的茶楼就找到了至少六家,每间茶楼里都有说书先生在说书。

虽然身上总共就几十个铜板,文姜还是带着长寿挑了家人少的走了进去,花了10个铜板点了两杯大碗茶,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这家茶楼穿着富贵的人不少,但是也有一些像她这样的平头老百姓。

不过说书先生在上面讲的热闹,下面认真听的却没几个。

文姜静下心来听了会儿,嗯,才子佳人的故事。按说这类故事在民间很受欢迎。可是听台下的客人们吐槽,同样的故事,这位先生已经讲了几百遍了,镇上的人都听了个七八回了。再好的故事也听腻了啊。

有人会说,不会让说书的换个故事讲嘛。可是其他故事也听过了啊。

那就让他讲新的,没听过的。

说书先生心说,我就会讲故事,不会写故事啊,我会的就这几个,术业有专攻,懂不懂。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拜金女配拿稳人设(H)

羽客
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结果7年过去,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身家上千亿,时过境迁,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云泥之别,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愿以灵魂为祭,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
玄幻 连载 6万字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神龙老婆带我修仙

灰灰的橙子
仙缘家族桂南李家惨遭灭门之灾,在亲人们舍命相护下李幽得以侥幸逃脱,然而仇家穷追不舍。危难之际,李幽误闯困龙大阵,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世间罕见的龙修,更与九天神龙结下了不解之缘......修龙元、练龙体、显龙威、化龙仙、娶龙妻,李幽注定要踏上一条与众不同的修仙之路。
玄幻 连载 0万字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叛忍水木的木叶崩坏计划

biscuit侠
[同人]木叶严重警戒设施正在组织犯罪忍者劳作,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从空中划过, 意味着劳改中的恶人们可以上交劳动工具回监狱休息了。身穿99号囚服一头银 发的水木在这群穷凶极恶的罪犯群中并不起眼,甚至连他想要偷一个螺丝钳用作 越狱也没有被发现。正当水木以为自己得手的时候,身后似乎出现了一个身影, 急忙回头看去,居然是木叶的守卫。
玄幻 连载 1万字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骑士王传说之幻刃圆舞曲

旧烛残枫
这不是一部英雄史诗,也不是慷慨激昂的人类赞歌,这只是一位平凡的少女观遍奇幻异世的人生阅历。从剑栏的五百年后,从这个世界开始,或许你能看到不一样的,关于那位王的传奇故事。
玄幻 连载 0万字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恋足的我和出轨的淫妻

牛奶煮萝莉
我的手里捧着一只美脚,用嘴舔舐着,沙发上坐着的是这只脚的主人是,我 的爱妻,她叫林雪,今年23岁,身高167 ,身材瘦削,我们两人在大学中认识, 并在一年前结婚,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盯着她的脚看,久而久之我恋足 的小癖好就被发现了,但她并没有嫌弃我,反而还很享受,仍然愿意与我在一起, 毕业之后我们两人就结婚了,直到现在,像这样为她舔脚已经成为了日常。
玄幻 连载 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